词语:纠正权
拼音:jīu zhèng quán
意思:监察院的职权之一。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监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会的工作,分设若干委员会,调查一切施政,注意其是否违法或失职。若委员会认为其有违法或失职行为时,得经各有关委员会的审查及决议,向行政院或有关部会提出纠正案,促其注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