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紧急避难行为
拼音:jǐn jí bì nán xíng wèi
意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的紧急危难,出于不得已而侵害他人的行为,称为『紧急避难行为』,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明定为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