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立法院
拼音:lì fǎ yuàn
意思:我国中央政府五院之一。由民选的立法委员组成,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分设内政、外交、国防、经济、财政、预算、教育、交通、边政、侨务、司法、法制等委员会;有议决法律、预算、戒严、大赦、和战等案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