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三级三审制
拼音:sān jí sān shěn zhì
意思:我国现行法院系统所采之编制。三级即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审即第一审、第二审、第三审。普通案件第一审由地方法院,第二审由高等法院,第三审由最高法院审理。惟关于内乱、外患等罪,则第一审属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