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红毛城
拼音:hóng máo chéng
意思:位于台湾省淡水镇的名胜古迹。明崇祯二年(公元1629),由西班牙人所创建,原称为『圣多明各城』。崇祯十五年由荷兰人接态改建为军营,因当时荷兰人被称为『红毛人』,遂称为『红毛城』。英人在淡水设立领事馆,于同治六年(公元1867)与清廷订立红毛城永久租约,至民国六十一年三月撤馆。六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政府收为国有,整修后开放参观。城的建筑为两层正方形棱堡,红墙屹立,下可俯瞰淡水河。现属台闽地区一级古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