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属于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即双方都是机动车的,按各自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序(比例)来分担责任.有没有过错主要是看任何一方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对责任的分割应区分受害人的过错究竟是与加害人的过错相结合而造成损害的发生,还是在损害发生后造成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
因为在前一种情形中,不仅需要通过比较加害人与受害人的过错、因果关系而对损害进行分割,而且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不可抗力、第三人行为对损害的影响;而后一种情况只需要从因果关系上加以判断即可;其次,当受害人的过错与加害人的过错相互结合而导致损害发生的时候,要区分究竟是受害人单方遭受损害还是加害人与受害人均遭受损害.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中只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分割,而后一种情形中可能需要对双方损害的总和进行分割.
并不是简单的"小车与大车相撞,大车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