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筐鱼,鱼和筐共重143千克,卖出了一半多4千克,又卖出了剩下的一半少5千克,还剩鱼和筐共35千克,原来鱼有多少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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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筐鱼连筐共重143千克,第一次卖出一半还少4千克,第二次卖出余下的一半还多5千克,这时的鱼连筐重35千克,原来这筐鱼重多少千克?

    设总重是单位“1”

    第一次卖出:[1/2单位+4千克]*1/2+5千克=1/4单位+7千克

    二次卖出:1/2单位-4千克+1/4单位+7千克=3/4单位+3千克

    第二次卖出:1/2单位-4千克

    又二次共卖出:143-35=108千克

    所以,总重量是:[108-3]/[3/4]=14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