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同时从A地出发沿同一条线路到B地,甲开车每小时行56km;乙步行每小时走8km,丙也步行,每小时走7km.

5个回答

  • 设丙开始步行了xkm

    则这段时间里,甲开车送乙,放下乙,又正好接到丙

    因为甲和丙的速度比是56:7=8:1

    所以,路程比也是8:1

    即甲走了8xkm

    两人路程和是从A地到放下乙的C点的距离的2倍

    所以AC=(X+8X)/2=4.5X

    那么,甲接上丙以后,走了4.5x-x+2.8=3.5x+2.8千米

    而这短时间,乙走了2.8千米

    因为甲乙速度比为56:8=7:1

    所以,路程比为7:1

    3.5x+2.8=7*2.8

    x=4.8

    丙开始步行了4.8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