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两队效率之和为6分之1,
题目条件相当于甲乙合作4天,乙再做3天
6分之1×4=3分之2
15分之13-3分之2=5分之1——乙做3天
5分之1÷3=15分之1——乙效
(1-15分之13)÷15分之1=2天
2.甲乙效率和:15分之1+10分之1=6分之1
8×6分之1=3分之4
(3分之4-1)÷15分之1=5天
3.2×10分之1+8×30分之1=15分之7
(1+15分之7)÷(10分之1+15分之1)=11天
4.相遇时甲还差25分钟走完全程
乙走这一段要45分钟
可知时间比,甲:乙=5:9
所以甲走45分钟的路程,乙要走81分钟
81+45=126
5.等甲再出发时,乙已经走了15分钟
40×15=8分之3,还剩8分之5
8分之5÷(60分之1+40分之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