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的图书比甲的图书多:160-128=32(本).
又因为甲是丙的
3
7 ,
丙有书:32÷(1-
7 )=32÷
4
7 =32×
7
4 =56(本);
乙有书:160-56=104(本);
答:乙有图书104本.
故答案为: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