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的要素包括概念要素(点、线、面)、视觉要素(基本形)和关系要素(组合形式).
概念要素是指那些不实际存在的、不可见的,仅在意念中感受到的概念.如:我们会感到尖形角上有点,物体边缘上有轮廓线,线围成的空间就叫面.其作用是促使视觉元素的形成.
视觉元素是指把概念要素见之于画面,即用点、线、面基本元素构成设计形态的基本单位形象,或通过看得见的形状、大小、位置、色彩、方向、肌理等被称为基本形的具体形象的体现.
关系要素是指视觉元素(即基本形)的组合形式,是通过框架、骨骼以及空间、重心、虚实、有无等因素体现的,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骨骼,它是可见的,其他因素则有赖于感觉去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