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题意可知:生产甲、乙零件的天数之比=300:600=15:30
甲、丙种零件的天数之比=500:600=15:18
所以甲、乙、丙零件的天数之比15:30:18
所以:生产甲种零件的天数=63*15/(15+30+18)=15
同样:生产乙种零件的天数=30
生产丙种零件的天数=18
还可以这样做:设生产甲、乙、丙零件的天数分别为x、y、z天
则:x+y+z=63 (1)
600x=300y=500z=k (2)
所以:x=k/600,y=k/300,z=k/500 将此分别代入(1)得:k=9000
即:x=15,y=30,z=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