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同意:为了确保各方按此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责任,双方将向对方发出金额价值为10万美金的银行担保.此类银行担保必须由双方认可的一流银行发出,且应在合同生效日期前的15日内交给双方.(这里要说下日期,因为合同里写的是at 15 days不是15th day,所以应该是15日内,但如果这样的话很少看到是用at,因为at和on应该都是具体的日期,基本用within,on or before这些范围大的词,因为这里涉及到合同有效期和撤销之类的问题,如果信任对方,没什么问题.)
如果买方未能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在连续2个月的时间内开立信用证,那么卖方有权要求发出买方银行担保的银行进行付款,以此作为因买方的违约而造成的卖方的损失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