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1+1”或“1+2”都只是个简称.哥德巴赫猜想说的是,任何一个大于 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通常表示为“1+1”.我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可表示为两个质数的乘积.通常这个结果表示为“1+2”.这是目前这个问题的最佳结果.请注意,在这里,“1+1”只是一个简称,并非是算术意义上的一加一.陈景润的证明过程,恐怕不是在这里能够写得下的.既使写在这里,又有几人能看得懂呢?
如果你说的是算术意义上的“1+1”,也就是说,如何证明一加一等于二,那么,我告诉你,这不须要证明.一加一等于二是数学公理体系的主要公设.也就是说,一加一等于二是一条公设,属于不证自明的,是其他数学定理推论的前提条件.因此,不存在如何证明一加一等于二这样的问题.
另外,我想提醒的是,陈景润证明的可不是“1+1=2”啊.这是常识,千万不要闹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