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③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附译文
鱼是我最喜爱的东西,熊掌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
不能同时得到,闲么,我要)舍掉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喜爱的东
西,正义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闲么,
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生命是我爱的东西,然而我喜爱的东西
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厌恶的
事情,但所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所以有祸思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们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
方法,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为
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按照
这种方法去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按照这种方法去做,
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东西
比生命更重要,他们所厌恶的事情比死亡更为严重.不仅贤人有这种
思想,人人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它不丧失罢
了.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然而,如果
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饿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践踏着给人吃,乞丐也不
愿接受.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讨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万钟的
礼义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熟
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宫室的华
美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
了;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羞恶廉耻的)本性.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本文行文流畅,论证严密;引譬设喻,生动形象;排比铺陈,气势恢弘.体现了《孟子》一书的文笔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