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时(一人骑车,并带一人):63/42=7/6(小时),
,第二次用时(一人回来,带走路的那人):6*(7/6)=7(千米),(63-7)/(6+42)=7/6(小时),
此时,一人骑车回来的时间里,走路的那人依旧要走路,且二人是相对而行的,故速度是(6+42),
第三次用时(二人相遇,一起回到终点):(63-7-6*(7/6))/42=7/6(小时),
总计用时:7/6+7/6+7/6=7/2=3.5(小时).
有图就会很清楚的啦,这样说有点复杂,
第一次用时(一人骑车,并带一人):63/42=7/6(小时),
,第二次用时(一人回来,带走路的那人):6*(7/6)=7(千米),(63-7)/(6+42)=7/6(小时),
此时,一人骑车回来的时间里,走路的那人依旧要走路,且二人是相对而行的,故速度是(6+42),
第三次用时(二人相遇,一起回到终点):(63-7-6*(7/6))/42=7/6(小时),
总计用时:7/6+7/6+7/6=7/2=3.5(小时).
有图就会很清楚的啦,这样说有点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