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工业总产值的构成.
工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对外加工费收入: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如果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计算工业总产值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二是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是“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一是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二是凡来料加工企业,加工企业若只收取加工费,则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三是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