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一件珍品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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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有一件珍品,那就是我爸爸的大书柜。这个“满腹经纶”的大家伙,浑身呈古铜色,长1.3米,宽0.5米,高1.8米。它的左上角雕刻着鸟的花纹,栩栩如生,那鸟的双翅挥动有力,作永远腾飞状,有鲲鹏展翅九万里的气势。

    这个书柜是爸爸当兵转业时,团参谋长送的。爸爸做过参谋长的助手,见我爸爸爱书,就把自己心爱的书柜送给了我爸。从而书柜也就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爸爸非常珍视这个书柜,就像珍视自己生命的某一部分似的,每天都要用擦布擦它几回,生怕书柜蒙上灰尘。书柜出现了虫蛀眼,爸爸就用浆糊封好。小时候我不懂事,用小刀把书柜划了一道口子,爸爸就用油漆小心翼翼地重新油过一遍,让它“青春永驻”,当然,我也免不了受到一顿训斥。

    书柜的木料虽不算名贵,且历时多年,随爸爸由北京辗转来到宜昌,再随爸爸工作调动而辗转,但做工十分精细且保养有方,至今“风韵犹存”,曾引起我爸爸的朋友的特别青睐。

    那是夏天的一个中午,一阵敲门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原来是爸爸的朋友路过此地,来探访一下老朋友。聊着聊着,那叔叔忽然发现了屋里的大书柜,他靠近书柜仔细端详着,用手摩挲着,连连称赞。未过三天,爸爸的朋友又来了,而且是直奔书柜,拿书看,佯装查找资料的样子。爸爸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却迟迟不肯点破,用沉默,用岔开话题等方法婉言拒绝了他。爸爸一向是爽快、视钱财如粪土的人,我由此看出了书柜的贵重。

    爸爸爱书柜,更爱书柜里的书。他经常站在书柜前,从柜中拿书,看过之后又放书,一切都在默默中进行,这一切对爸爸来说,简直是一种崇高的享受。日久天长,耳濡目染,我也有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徜徉于书山词海,食“山果”饮“甘露”,日益干涸的精神世界迅速得以滋润:读李白的《蜀道难》,敬畏名山大川险峻奇丽;读刘禹锡的《陋室铭》,感悟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洁;读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慨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与抱负;读朱自清的《匆匆》,更加珍惜易逝的时光……书柜给了我许多许多。

    别人以珍珠、玛瑙、古玩、古画为贵,而我家以书柜为贵,因为它不仅见证着一段不可多得的友谊,而且提升着我包括爸爸在内的人生品位,净化着我们的心灵,营造了一个可供栖息的心灵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