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由于“如果甲车速度不变,乙车每小时多行5公里”与“如果乙车速度不变,甲车每小时多行5公里”,说明两次改速后两车的速度和相同,因此改变速度后,从出发到相遇所需要的时间仍相同.
两次改变速度后相遇地点相距16+12=28公里,所以从出发到两车相遇的时间为:(16+12)÷5=5.6(小时). 根据甲车速度不变,6小时行到点C,5.6小时只能行到点D,相差12公里,所以甲车原速为:12÷(6-5.6)=30(公里∕时),同理可知,乙车的原来速度为:16÷(6-5.6)=40(公里∕时),求出两车的原速后,即能求出两地间的距离是多少千米.
(16+12)÷5=5.6(小时)
甲车原速为:
12÷(6-5.6)
=12÷0.4
=30(公里∕时)
乙车的原来速度为:
16÷(6-5.6)
=16÷0.4
=40(公里∕时)
(30+40)×6
=70×6
=420(千米)
答:两地相距420千米.
点评:
本题考点: 相遇问题.
考点点评: 首先根据题意明确两次改速后两车的速度和相同,因此改变速度后,从出发到相遇所需要的时间仍相同是完成本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