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叙 文 的 特 点
记叙文是指记人、叙事、写景、状物等类的文章.古代的记、传、序、表、志等,现代的消息、通讯、简报、特写、传记、回忆录、游记等,都属于记叙文的范畴.
写作记叙文要做到一下几点:
第一,要交代明白.无论记人记事,还是写景状物,一般都要交代明白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否则文章就不完整.
第二,线索清楚.虽然观察的角度、记述的方式可以不同,但每一篇文章都应当有一条绾联材料、统贯全篇的中心线索,否则文章就会松散.
第三,人称要一致.无论用第一人称“我”记述,还是用第三人称“他”记述,都要通篇一贯,一般不宜随意转换,否则就容易造成混乱.
记叙文以记叙为主,但往往也间有描写、抒情和议论,不可能有截然的划分.它是一种形式灵活、写法尽可能多样的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