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法的朋友帮忙!案情: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小汽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王先生欲驾车离去,停车场将其拦下,称:

1个回答

  • 首先,王先生没有义务支付该笔洗车费,因为停车时也未告知王先生,停车会一并洗车,因此双方并未订立洗车合同.,因此,无需支付洗车费.

    第二,不是不当得利,因为此种情况王先生并无取得利益.

    第三,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前提是为避免损失,此处即使不洗车,王先生也不会产生损失,因此,不符合无因管理的前提.

    王先生无需支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