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比甲多用了:2+3=5天.
又知二人合作2天后剩下的由乙单独完成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可知甲做的2天相当于乙做的3天.一定的工作量,甲与乙用的时间比是:2:3,
如果把甲用的时间看作2份,乙的时间就是3份,那么1份就是:5÷/(3-2)=5天,
甲单独做需要:5×2=10天,乙单独做需要:5×3=15天,
将总工作量看作1,甲每天完成1/10.乙每天完成1/15.
两人合做完成工程需要:1÷(1/10+1/15)=6天.
乙比甲多用了:2+3=5天.
又知二人合作2天后剩下的由乙单独完成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可知甲做的2天相当于乙做的3天.一定的工作量,甲与乙用的时间比是:2:3,
如果把甲用的时间看作2份,乙的时间就是3份,那么1份就是:5÷/(3-2)=5天,
甲单独做需要:5×2=10天,乙单独做需要:5×3=15天,
将总工作量看作1,甲每天完成1/10.乙每天完成1/15.
两人合做完成工程需要:1÷(1/10+1/15)=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