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甲的速度是乙的 3/4 ,即甲乙的速度比为 3∶4 ,
可得:相遇时,甲行了全程的 3/(3+4) = 3/7 ,乙行了全程的 1-3/7 = 4/7 ;
路程相同,则时间和速度成反比,可得:甲乙行相同路程所需时间比为 4∶3 ;
行全程的 4/7 ,甲比乙多用 0.5 小时,
可得:行全程的 4/7 ,甲需要 0.5÷(1-3/4) = 2 小时,
所以,甲从a地到达b地共用了 2÷(4/7) = 3.5 小时.
已知,甲的速度是乙的 3/4 ,即甲乙的速度比为 3∶4 ,
可得:相遇时,甲行了全程的 3/(3+4) = 3/7 ,乙行了全程的 1-3/7 = 4/7 ;
路程相同,则时间和速度成反比,可得:甲乙行相同路程所需时间比为 4∶3 ;
行全程的 4/7 ,甲比乙多用 0.5 小时,
可得:行全程的 4/7 ,甲需要 0.5÷(1-3/4) = 2 小时,
所以,甲从a地到达b地共用了 2÷(4/7) = 3.5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