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甲、乙两人的速度比是6:5,所行路程比也是6:5.把全程看作11份,相遇时,甲走了6份,乙走了5份.那么1份的路程是:5÷[6-(6+6)÷2]=10(千米).甲从相遇点到达B地行了5份,乙在这段时间里行5÷[6/5]=[25/6](份).乙在这段时间里行了10×[25/6]=[125/3](千米),那么乙离A地还有10×6-[125/3]=[55/3](千米).
①把全程看作11份,1份的路程是:
5÷[6-(6+5)÷2],
=5÷[6-5.5],
=5÷0.5,
=10(千米);
②乙离A地还有:
10×6-10×(5÷[6/5]),
=60-10×[25/6],
=60-[125/3],
=[55/3](千米).
答:乙离A地还有[55/3]千米.
故答案为:[55/3].
点评:
本题考点: 相遇问题.
考点点评: 此题解答的关键是利用速度比(甲乙所走的份数比),求出每一份的路程,进而利用题中其他数量关系解答所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