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体美教师占总人数的1-2/5-1/3=4/15
所以语文,数学,音体美教师的人数比是6:5:4
若全校有105名教师,则105除以(6+5+4)=7
语文:7*6=42人 数学:7*5=35人 其他教师:7*4=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