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兀)0次方乘以(二分之一)负一次方--根号3-1分之2+(根号三-2)2009次方乘以(根号三+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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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3.14-兀)0次方=1

    (二分之一)负一次方=2

    根号3-1分之2=2(根号3+1)÷(3-1)=根号3+1

    (根号三-2)2009次方乘以(根号三+2)2010次方=[(根号三-2)×(根号三+2)] 2009次方

    × (根号三+2)=(3-4)2009次方 ×(根号三+2)=-(根号3+2)

    所以

    (3.14-兀)0次方乘以(二分之一)负一次方-根号3-1分之2+(根号三-2)2009次方乘以

    (根号三+2)2010次方=1×2-(根号3+1)-(根号3+2)=-2倍根号3-1

    答;______________

    【点拨1】:{根号3-1分之2}与{根号三-2)2009次方乘以(根号三+2)2010次方}不是一个

    整体 因为他们之间还有“+”呢,在小学的四项运算法则中就知道先乘除再加减,所以

    这种说法不对

    【点拨2】:这里看作整体是一个化整为零的做法,利用变换组合的逻辑思维操作的,你可以看

    一下插图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