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正是基于这些,正是为了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党章和党的发展更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对党的性质的重新明确,把党定位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样既符合现实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更大大的拓宽了党所体现和代表的阶级基础.即所有的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都是我们党所代表和体现的基础,开拓性的全面、客观的对党的性质做了明确.更加有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之下,团结和动员全民族的一切集体的因素,共同为我们的事业而奋斗.作为执政党来说,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统筹、协调整个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各方面的利益,整合起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性质,是指党的根本属性,是一个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最本质的区别.马克思主义认为,党的性质当中,最根本的是政党的阶级性.因为,政党本身就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的政治代表.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这就是它的阶级属性.但是,共产党又不是工人阶级中的普通部分,而是这个阶级中的最先进的部分.而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就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最本质的属性.党的性质如果发生变化,一个政党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党章中关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的表述,是不会改变的.但在党的性质的表述中,也包括着对党的代表性和地位作用的认定.这些内容恰恰是可以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而不断深化的.比如,关于党的代表性,十六大将它修改为“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关于党的地位作用,新党章规定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些规定非但没有改变党的性质,反而正是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应该发挥的作用.因为,党在成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同时,应该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党的阶级性、先进性不变的前提下,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性质上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