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国庆节搞促销活动,购物不超过200元不给优惠,超过200元而不足500元的优惠10%,超过500元的,其中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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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购物134元,即实际价款是134元(超过200不足500优惠10%,假设货款200,优惠10%,实际付款是180,大于134,所以价款不足200元,不足200元没有优惠,所以实际价款是134元)

    第二次购物466元,超过500,其中500按九折,即500*0.9=450,实际价款为474元,所以还需付款24元,即超出500元的部分按8折计算是16元,所以实际价款为:16/0.8=20元 即不打折的价款为500+20=520元

    所以两次不打折价款共134+520=654元

    节省了654—(134+466)=54

    134元未超过200元,没有优惠.所以134元是固定的.

    第二次超过200元,有10%的优惠

    设此人两次购的物品实际价值是X.

    200+(X-200)*90%=466

    解之得X=495.56元.

    134+495.56=629.56元

    正好做到这题,希望不会太晚,能帮上忙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