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乙每小时走x千米,则甲每小时走x+2千米,
由题知,甲、乙二人两小时共行了36+36=72千米,即
2(x+x+2)=72,
解得x=17,
甲的速度:17+2=19(千米),
A、B两地的距离为:(19+17)×2+36=72+36=108(千米)
从10:00到他们第一次相遇,所用时间:36÷(17+19)=1(小时),
故第一次相遇时间为:10:00+1时=11:00。
设乙每小时走x千米,则甲每小时走x+2千米,
由题知,甲、乙二人两小时共行了36+36=72千米,即
2(x+x+2)=72,
解得x=17,
甲的速度:17+2=19(千米),
A、B两地的距离为:(19+17)×2+36=72+36=108(千米)
从10:00到他们第一次相遇,所用时间:36÷(17+19)=1(小时),
故第一次相遇时间为:10:00+1时=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