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乘国马者①,与乘骏马者并道而行.骏马啮国马之鬃,血流于地,国马行步自若也,精神自若也,不为之顾,如不知也.既骏马归,刍不食,水不饮,立而栗者二日.骏马之人以告国马之人.曰:“彼盖其所羞也,吾以马往而喻之斯可矣.”乃如之.于是国马见骏马而鼻之,遂与之同枥③而刍,不终时而骏马之病自已. 夫四足而刍者,马之类也;二足而言者,人之类也.如国马者,四足而刍,则马也;耳目鼻口,亦马也;四支②百骸,亦马也;不能言而声,亦马也.观其所以为心,则人也.故犯而不校,国马也;过而能改,骏马也.
编辑本段注释
1.国马:一国的杰出之士称国士,因此而有国马之说.2.支:通“肢”.3.枥:马厩. 4.刍:喂牲口的草.5.栗:颤抖.6.喻;晓喻,开导.7.支:同“肢”.8.校:计较.鼻:动词,指用鼻子亲近骏马.已:治愈.过:过失.
翻译
有骑国马的人,和骑骏马的人同道并行.骏马咬国马的鬃毛,(国马被咬得)血流出来滴到地上,国马行走自然,精神(状态)自然,不因为这事而分心,如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后来,骏马回到家,不吃食,不饮水,站在那颤栗有两天.骏马的主人告诉国马的主人.(国马的主人)说:“它那大概是由于感到羞耻啊,我把马送过来(让国马)劝喻它应该会好的吧.”便(将骏马送)去了.于是国马见到骏马就用鼻子触碰它(以示原谅),还和它在同一个槽里吃草,没到一个时辰(俩小时)骏马的病自愈了. 四条腿并且吃草的,是马的同类;两条腿能说话的,是人类.如同国马的,四条腿吃草,是马;耳目口鼻的样子,也是马;四肢和全身的骨骸,都是马;不能说话只能发出声音,还是马.看它的情操,却是人啊.所以被冒犯而不计较的,是国马啊;知错能改的,是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