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把第一天的工作效率看成单位“1”,假设两个人提高的工作效率一样都是24%,这样生产的零件数与实际的差就是徒弟多提高的工作效率加工的数量,由此求解.
如果两人工作效率都提高24%,那么两人共加工零件:
225×(24%+1)=279(个),
45%-24%=21%,
300-279=21(个),
所以徒弟第一天加工:
21÷21%=100(个),
那么徒弟第二天加工了:
100×(1+45%)=145(个),
那么师傅加工了:
300-145=155(个).
答:第二天师傅加工了155个零件,徒弟加工了145个零件.
点评:
本题考点: 分数和百分数应用题(多重条件).
考点点评: 本题利用假设法,假设都按照一个标准提高效率,做的零件个数与实际的差距就是工作效率提高改变的人应多做或少做的数量,由此来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