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的是天才,算法是这样的,第一次相遇,甲追上乙用时约1.5小时,共跑160*1.5+20*1.5=270KM,第二次相遇,甲速度变为160*三分之二,等于106KM/时,乙速度变为27KM/时,此时甲追上乙需要2.6小时,共跑了106*2.6+27*2.6=340KM第三次相遇甲速度变为106*三分 之二,为72KM/时,已变为36KM/时,甲追上乙需要用时6小时,因此共跑了72*6+36*6=640km,在这次相遇后二者速度都变成了48KM/小时,三次相遇后V甲=V乙,共跑了270+340+640=1250km,
没有什么简便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