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一一对应的吗

1个回答

  • 是的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