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并不仅仅是心理事件,至少部分还是辩护,只有已经被辩护了的东西才是发现,发现应当包含在辩护中.
真正的区别在于猜测、假设的或然性与理论的可接受性之间.
猜测表示最初的思索,逻辑对于猜测不是必要的.最初的思索先于或然性和可接受性,往往也是既没有或然性也没有可接受性的.发现来自猜测,猜测不一定是发现,猜测或最初的思索在逻辑上是与或然推理、与辩护有别的.
理论的可接受性或理论的确认,这就是辩护.
发现和辩护正在逐渐接近,除了猜测游离开科学逻辑之外,或然性和可接受性都是可分析的.支持或然性发现的东西也是支持或然性的辩护,一切真正的发现是辩护.当前科学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既探讨证明的逻辑,也探讨发现的逻辑;确切地说,是把或然性的发现纳入辩护的轨道,或扩展传统的辩护范围,让证明的逻辑也深入发现的逻辑的地盘.发现和辩护可以看作同一事件,它们之间只有程度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