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小时比计划多行5千米,可比计划节省1/10的时间
即所用时间是原谋划的1-1/10=9/10
所以其速度是原计划的10/9
原计划的速度是:5÷(10/9-1)=45千米/小时
如果每小时比计划多行1/5,可提前两小时到达
即每小时所走路程是计划的1+1/5=6/5
所用时间应是原计划的5/6
原计划的时间为:2÷(1-5/6)=12小时
甲乙两地的路程是:45×12=540千米
如果每小时比计划多行5千米,可比计划节省1/10的时间
即所用时间是原谋划的1-1/10=9/10
所以其速度是原计划的10/9
原计划的速度是:5÷(10/9-1)=45千米/小时
如果每小时比计划多行1/5,可提前两小时到达
即每小时所走路程是计划的1+1/5=6/5
所用时间应是原计划的5/6
原计划的时间为:2÷(1-5/6)=12小时
甲乙两地的路程是:45×12=54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