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翻译5.11 Differing Site ConditionsOne of the more common 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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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 不同的场地条件

    涉及不同场地条件的纠纷较为普遍.但是,由于没有正确理解土壤报告、免责声明和现场勘查的要求等原因,也导致其他许多纠纷开始升级.理论上,关于不同场地条件的条款降低了施工成本,因为承包商不必用意外开支来支付隐含的或潜在的地下条件[Stokes and Finuf, 1986]. 关于不同场地条件(DSC) 的联邦条款,或者稍微修改后的该条款应用于大多数的工程合同.本条款分为两部分,一般称为类型I条件和类型II 条件. 在类型I 条件中, 如果条件与合同文件中的条件存在实质性的差别,类型I 条件允许额外的成本回收.在类型II 条件中,如果实际条件与对合同中工程合理期望的条件存在实质性的差别,类型II 条件给予承包商额外的成本回收.法院裁定, 如果该措辞与联邦条款相似,将根据联邦的判例来裁定该纠纷. 在别处可以找到关于本联邦条款更具体的讨论[Parvin and Araps, 1982; Currie et al., 1971].

    类型I 条件

    类型I 条件是指场地条件与合同文件中的条件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在DSC 条款中,通过联系和干预建立起来的某种指示或建议为举证标准. 一般而言,计划和规范中有合同指示, 当然, 土样、剖面图、设计样图、合同条款,以及土壤报告(有时候)中也存在合同指示.合同文件中土样的信息是特别重要的有价值的信息,因为它们通常被视为地下条件的最可靠的反应物.土壤报告的地位不固定,如果存在DSC条款, 法院经常愿意撇开合同文件的约束来审核土壤报告.如果合同文件中提及土壤报告但不构成合同文件,则上述情况出现.地下水问题条件在DSC 纠纷中比较常见,特别是当图纸中没有标识出地下水位.未能标出地下水位被视为地下水位在土样层下面,或者表示地下水位很低,不足以影响预期的场地活动.

    PS: 因为是一气呵成的,如果出现什么错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