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时,甲乙行的路程比=3:2
甲乙分别剩余2/5和 3/5,比为2:3
提速后甲乙的速度比=(3*6/5):(2*13/10)=18:13
走完余下的路程
甲乙要用的时间比=(2÷18):(3÷13)=13:27
所以,甲到达时,乙只走了剩余路程的13/27
所以总路程=7÷(1-13/27)÷3/5=22.5(千米)
相遇时,甲乙行的路程比=3:2
甲乙分别剩余2/5和 3/5,比为2:3
提速后甲乙的速度比=(3*6/5):(2*13/10)=18:13
走完余下的路程
甲乙要用的时间比=(2÷18):(3÷13)=13:27
所以,甲到达时,乙只走了剩余路程的13/27
所以总路程=7÷(1-13/27)÷3/5=22.5(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