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架资源丰富,石油占全球的25%,渔获量占世界海洋产量的90 9/6,滨海砂矿也很可观.因此,对大陆架的划分和主权的拥有,就成为国际上十分重视和争议激烈的问题.为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其范围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起,到大陆边缘外界不到200海里,陆架宽度可扩展到200海里;如果到大陆边缘超过200海里,则最多可扩展到350海里.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主权,归属沿海国所有,但在相邻和相对沿海国间,存有具体划界问题.很显然,海洋法中的大陆架定义,比地理学上的定义要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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