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采用逆否命题的思路去证明充要条件.
原命题等效于证明(数列中存在一个数大于2/3)是(不存在一个数列子集,其和大于等于1/3并小于等于2/3)的充要条件.
充分条件:
假设x1>2/3,那么考虑两种数列子集的和:(1)子集包括x1,那么其和必定大于2/3;(2)子集不包括x1,那么其和小于等于1-x1
这里我们采用逆否命题的思路去证明充要条件.
原命题等效于证明(数列中存在一个数大于2/3)是(不存在一个数列子集,其和大于等于1/3并小于等于2/3)的充要条件.
充分条件:
假设x1>2/3,那么考虑两种数列子集的和:(1)子集包括x1,那么其和必定大于2/3;(2)子集不包括x1,那么其和小于等于1-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