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答这个好问题?
让我来给一个“英语语言纯粹主义者”的理论吧.
英语习惯用法不会倾向于修饰 adequate,satisfactory,enough 这类形容词,虽然我们常看到very adequate 和 most satisfactory 这两个词语,very enough 在正式英语基本上是不被接受的.为什么呢?
根据西方思维,something is either enough,or not enough (即,对东西只有两个看法:够,还是不够),我们不能说 “非常够” (very enough).
另一方面,quite enough 的意思是不是“相当够”,而是 “够了”,这个 quite 是客套词,quite enough 和 enough 有相同意思.
也就是说,学语言不能仅仅从科学和语法的角度开始,对英语为母语的人,语言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习惯”变成“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