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总人数是:60+40=100(人);100人按8:7:5比例分配为:40人、35人、25人;即甲村需40人,乙村需35人,丙村需25人;所以甲村有60-40=20(人)在为丙村修路;而乙村有40-35=5(人)在为丙村修路;然后根据人数的比进行解答即可.
甲分配人数:(60+40)÷20×8=40(人),
乙分配人数:(60+40)÷20×7=35(人),
丙分配人数:(60+40)÷20×5=25(人),
60-40=20(人),40-35=5(人;
甲村应得工资:1350×[20/25]=1080(元);
乙村应得工资:1350×[5/25]=270(元);
答:甲村应该分得1080元,乙村应分得270元.
点评:
本题考点: 按比例分配.
考点点评: 解答此题应结合题意,明确先要求出三个村的分配人数,然后根据按比例分配知识进行解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