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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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者②.欲负而走③,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④,钟况然有音⑤.恐人闻之而夺已也,遽掩其耳⑥.恶⑦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⑧矣.——《吕氏春秋》

    【注释】

    ①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

    ②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③负——背着

    ④椎(chuí)——槌子或棒子.

    ⑤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⑥遽(jǜ)——急速.

    ⑦恶——害怕

    ⑧悖——荒谬

    【译文】智伯消灭范氏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准备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

    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

    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胡涂了.

    成语寓意

    门铃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