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编者按,写出对文学的感受,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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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它是人内在的一种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与感性诸多心理因素的有机统一,是人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种心理活动过程.因而,它的价值不同于物质的价值,它是内在的、本体的、不断超越自身的.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是文学艺术家的精神活动,文学作品属于人类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的接受鉴赏也属于人们的精神领域的活动,所以,文学艺术的价值应当是其自身最为内在的、基本的价值所在.正如早期的德国现象学学家Moriz Geiger指出的,“在艺术作品中,存在着一些构成其价值的确定的特性”,那就是艺术的价值的特性,即它并不以为了实现某种目的的服务的手段,那么他就无法理解文学.这些价值是作为存在于作品之中,作为被包含在文学作品之中的特性而被人们体验的.” 文学,在履行自己的种种“服务”职责时,反而已经忘记了什么是它自己,而我们在拥有过多“文学作品”时却失落了“文学的精神”.文学,并不仅仅是工具,甚至也并不总是“作品”.但是文学在本质上是一种生存方式,生活态度,生活的内涵,是生命赖以支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