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外贸公司以CIF鹿特丹与外商成交出口一批货物,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售货合同中的支付条款只简单填写“

1个回答

  • 1.开证行拒付实属正常,因为按照当初的信用证条款就是船到之后才付款.实在是咱们业务人员审证不够仔细.

    2.这件事情,你更应该做足保险公司的工作,争取在保险公司方面找到一定的赔偿.

    3.应该与客户很好沟通,让他做开证行的工作,如果还有40%的货物可用,客户也同意付部分货款的话也可以弥补一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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