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原来速度比是4:5,
甲乙相遇后速度比是:4:5×(1+20)= 4:6 = 2:3
假设AB两地距离为9份,
相遇后乙走了4份的距离用了4小时,
甲用4小时走了4÷3×2 = 8/3份路程,距B地还有5-8/3 = 7/3份的路程,是112千米.
AB相距:112÷7/3×9 = 432(千米)
甲乙原来速度比是4:5,
甲乙相遇后速度比是:4:5×(1+20)= 4:6 = 2:3
假设AB两地距离为9份,
相遇后乙走了4份的距离用了4小时,
甲用4小时走了4÷3×2 = 8/3份路程,距B地还有5-8/3 = 7/3份的路程,是112千米.
AB相距:112÷7/3×9 = 432(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