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从出发到相遇,速度比是 2:3 ,
甲乙相遇时,行程比就也是 2:3 ,
AB 两地的距离看作整体 1 ,
甲就走了两地距离的 2/5 ,乙就走了 3/5 ,
相遇之后,
甲就剩下 3/5 ,乙就剩下 2/5 ,
甲的速度提高 25% ,
就是 2 X 125% = 2.5 ,
乙的速度还是 3 不变,
速度比就是 2.5:3 = 5:6 ,
行程比也是 5:6 = 5/15 :6/15 = 1/3 :2/5 ,
这样,相遇之后,
当乙走完剩下的 2/5 到达 A 地时,
甲只走了 1/3 = 5/15 ,
可是剩下的 3/5 = 9/15 ,
甲最后剩余的 32 千米,
就是全程的 4/15 = 32/120 ,
AB 两地的距离就是 120 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