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先做18天,乙接着做8天——相当于甲乙合作8天,甲再单独做10天
甲的工效是:(1-8/12)÷(18-8)=1/30
甲单独做要:1÷1/30=30(天)
2)甲先做10天和剩下的乙独做3天——可以看作甲乙合作3天,甲单独做7天
那么就是甲乙合作13+3=16天,甲再单独做10-3=7天完成工程
甲的工效是:(1-16/20)÷7=1/35
甲单独做要:1÷1/35=35(天)
乙的工效是:1/20-1/35=3/140
乙单独做要:1÷3/140=140/3(天)
答:甲单独做要35天,乙单独做要140/3天.
3)快车在距离西站33千米处与慢车相遇
快车行了两站的距离多33千米
慢车行了两站的距离少33千米
快车比慢车多行:33×2=66(千米)
而“快车每小时比慢车多行12千米”
一共经过了:66÷12=5.5(小时)
答:5.5小时后快车将距离西站33千米处与慢车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