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与倍数的定义?质数与合数的定义?质因数的定义?

1个回答

  • 1.

    如果数

    a

    能被数

    b

    整除(

    b≠0

    ),

    a

    就叫做

    b

    的倍数,

    b

    就叫做

    a

    的因数.

    2.

    整数

    a

    除以整数

    b

    b≠0

    ),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且没有余数,我们就说

    a

    能被

    b

    整除,或者说

    b

    能整除

    a.

    3.

    因为任何整数都能被

    1

    整除,所以任何整数都是

    1

    的倍数,

    1

    是任何整数的因

    数.

    4.

    因为

    0

    能被任何不是零的整数整除,

    所以

    0

    是任何不是零的整数的倍数,

    任何

    不是零的整数也都是

    0

    的因数.

    (为了方便,

    我们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

    所说的

    数一般指不是零的自然数.)

    5.

    一个数最小的因数是

    1

    ,

    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6.

    一个数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没有最大的倍数;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7.

    个位上是

    0

    ,

    2

    ,

    4

    ,

    6

    ,

    8

    的数,都能被

    2

    整除,能被

    2

    整除的的数叫做偶数,

    2

    ,

    4

    ,

    6

    ,

    8

    ,

    10

    ,

    12…..

    不能被

    2

    整除的数叫做奇(

    )数,例

    1

    ,

    3

    ,

    5

    ,

    7

    ,

    9

    ,

    11

    ,

    13….

    8.

    个位上是

    0

    或者

    5

    的数,

    都能被

    5

    整除;

    一个数的各位上的数的和能被

    3

    整除,

    这个数就能被

    3

    整除.

    9.

    如果一个数的末两位数能被

    4

    整除,

    那么这个数就能被

    4

    整除;

    如果一个数的

    各位上的数的和能被

    9

    整除,那么这个数就能被

    9

    整除.

    10.

    一个数,

    如果只有

    1

    和它本身两个因数,

    这样的数就叫做质数

    (也叫做素数)

    .

    11.

    一个数,如果除了

    1

    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就叫做合数.

    12.

    如果一个自然数的因数是质数,这个因数就叫做这个自然数的质因数.

    13.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因数相乘的形式;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

    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14.

    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时,先用一个能整除这个合数的质数(通常从最小的开

    始)

    去除,

    得出的商如果是质数,

    就把除数和商写成相乘的形式,

    得出的商如果

    是合数,

    就照上面的方法继续除下去,

    直到得出的商是质数为止.

    然后把各个除

    数和最后的商写成连乘的形式.

    15.

    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

    数的最大公因数.

    16.

    公因数只有

    1

    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那么它们的最

    大公因数就只有

    1

    .

    17.

    如果较小的数是较大数的因数,那么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就是较小的那个数.

    18.

    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求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一般用这两个数公有的质因数

    去除,一直除到所得的商是互质数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连乘起来.

    19.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

    数的最小公倍数.

    20.

    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那么它们的最小公倍数就是这两个数的乘积.

    21.

    如果较大数是较小数的倍数,那么它们的最小公倍数就是较大的那个数.

    22.

    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求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一般用这两个数公有的质因数

    去除,

    一直除到所得的商是互质数为止,

    然后把所有的除数和最后的两个商连乘

    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