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到2008年8月31日,共366天;
2008年9月1日到2009年8月31日,共365天;
2009年9月1日到2010年8月31日,共365天;
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共365天;
2011年9月1日到2012年8月31日,共366天;
再加上2012年9月1日,1天.
上述累计:366×2+365×3+1=1828(天)
即:从2007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1日,共1828天.
2007年9月1日到2008年8月31日,共366天;
2008年9月1日到2009年8月31日,共365天;
2009年9月1日到2010年8月31日,共365天;
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共365天;
2011年9月1日到2012年8月31日,共366天;
再加上2012年9月1日,1天.
上述累计:366×2+365×3+1=1828(天)
即:从2007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1日,共18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