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丙、乙去钓鱼,甲钓了11条,乙钓了7条,丙钓了7条.后来,来了名游客,四人便将所有的鱼烤了吃.最后,游客付了6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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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25条鱼,平均每人吃25/4条鱼,自己吃自己钓的鱼不应收钱,所以甲对游客的贡献量为11-25/4=19/4

    乙和丙的贡献量为7-25/4=3/4

    所以甲对游客的贡献度分别为(19/4)/(19/4+3/4+3/4)=76/100

    同理乙丙对游客的贡献度为12/100,12/100

    所以甲应得(76/100)*6=4.56

    乙丙应得(12/100)*6=0.72

    其他人容易算错的原因是:游客的6元并不是为所有的鱼付钱,只为他自己吃的25/4条鱼付钱,而在这25/4条鱼中,甲占他钓的11条减去他吃的25/4后,还剩19/4条,同样乙,丙对游客的贡献是7-25/4,所以分钱的比例应为19:3:3